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22 15:05:13 阅读量:1014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召开专题领导班子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反馈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举一反三,既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倒查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和漏洞,强化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前瞻性,健全完善立长远、管根本的体制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反馈的5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其中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3件,已完成整改3件。具体情况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抓理论武装用力不足,学懂弄通做实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1针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未进行系统整理,及时跟进深学精研不够,只是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作简单传达,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内容不全面,未开展交流研讨,学习成果没有完全吸收转化为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问题。系统整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同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结合起来,在领会精神、学用结合、突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效果。一是认真开展自主学习。与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相结合,重新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所有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分别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承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关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的重要指示为专题,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精神。三是领导班子讲好专题党课。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讲1次专题党课,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体会收获、讲改进措施、促成效转化。四是抓好党支部学习。积极开展“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把学习文件为主的方式与研讨、典型事迹演讲、观看电教片、主题党日等多样性学习方式结合起来,使党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向多样化转变。五是做到学以致用、推动干事创业见实效。围绕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围绕政法工作重点任务,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场景建设、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三清三增”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发展、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中主动作为,担当有为。
(2)针对“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到位”问题
2针对“出台政法工作条例相关配套机制较慢。市委于2020年2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1年4个月后县委政法委才开始陆续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机制,且对全县各部门涉及的重点任务未做任务分解”问题。重新完善《县委政法委机关落实九项制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将市委政法委、县委每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有关文件精神逐条逐项进行再研究,细化分解到政法各部门及机关科室,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干,达到末端贯彻落实到底。
3针对“指导督促各政法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坚决有力,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存在盲点”问题。一是将《县委政法委员会派员列席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丰政法发〔2021〕39号)、《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县直政法单位制度》(丰政法发〔2021〕42号)文件作为刚性制度落实;二是向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发工作提示单,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必须提前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书面请示报告,并书面提出派员列席会议申请。政法委班子成员到包联相关部门列席会议,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对民主生活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针对“政法各单位请示报告工作不及时、不全面,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各单位阶段性重大工作部署、县委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以及重要活动的正规书面请示报告较少”问题。一是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重申并明确请示报告内容方式等,强化请示报告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向政法单位发工作提示函,对《丰宁满族自治县政法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丰政法发〔2021〕40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近三年来各单位报告事项进行归纳总结,逐条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实效;三是对应上报未报或上报不及时,造成工作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机制。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问题
5针对“阵地建设工作开展不力,新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滞后,在省市信息反馈率排名靠后”问题。一是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按照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完成了平安丰宁公众号、抖音、快手、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新媒体中心建设工作;重新调整了新媒体人员队伍,安排专人抓实此项工作,不断壮大政法网军建设,使我县新媒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明确政法各单位省市信息反馈数量和质量,确保数量与质量逐步上升。
6针对“政法网军队伍力量薄弱,对工作人员技能专业培训较少,在承德长安网和中央政法网宣平台报送信息数量和质量还不够高”问题。一是由政治处牵头,责成专人对政法网宣平台签收、反馈情况开展自查,督促政法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网宣工作,增加网宣报送数量,提升网宣质量,保质保量完成网宣任务;二是加强网宣平台的管理,对网宣平台活跃情况及时进行更新,新媒体建设、在省市信息反馈率排名均已大幅度上升,政法网军的综合战斗力大幅度提升。
2.关于“深化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平安丰宁和法治丰宁建设不够有力,履行职责使命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4)针对“平安丰宁创建还不够有力”问题
7针对“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多发,发案数量多,涉及金额大,存在督导检查、宣传不到位问题”问题。一是利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下发预警劝阻,预警劝阻率达100%。利用“网格化”宣传模式,建立三级反诈微信群,每日向反诈微信群发布预警提示,通过反诈中心公众号发布防范电信诈骗知识;二是各网格单位在各自网格发放宣传单、手册等宣传物品,小区悬挂横幅,楼道口、电梯间张贴反诈海报,要求各商业银行网点在网点营业室、ATM间不间断播放“断卡行动”音视频;三是通过教体局利用开家长会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家长普及电信诈骗知识;全县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四是健全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同合作、信息共享等机制,细化打击治理、宣传防范、预警拦截工作,形成有针对性的科学、系统、高效的打击和宣传矩阵。五是督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同时动员广大机关干部、党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持续开展各形式宣传活动,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立体式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民众防诈意识。
8针对“命案‘零发案’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命案发生问题,研究制定了九条措施,下发了《关于有效防范命案发生的九条措施》的通知,督导各单位制定防范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在打击、防范可防性命案工作上,公安刑侦部门与辖区派出所明确侦防工作职责,县城辖区刑警队与大阁派出所每周召开工作会议,整体联动,建立行动中的互动机制,辖区刑警负责可防性命案打击工作,辖区派出所负责可防性命案防范工作。二是通过“三清三增”专项行动,清理农村各类矛盾隐患,达到发现矛盾及时化解,使新案不发生或少发生,积案清零,矛盾不上交,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平安乡村的目标;通过清理村痞村霸,将扫黑除恶行动的触角延伸,铲除滋生痞霸黑恶势力的土壤,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基层有效治理能力、激活乡村“末梢神经”,夯实乡村振兴经济基础的有效路径。三是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加强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命案快侦快破,坚持“命案必破”,提高对命案犯罪的震慑力;四是对辖区内营业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对可能引发命案的特殊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点实行台账管理,将一切命案隐患登记在册;强化调处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调处化解。五是切实做好辖区内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重点场所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六是坚持普法工作常态化,不定期举办法制宣讲讲座,开展以案说法、以事说法,广泛普及正确处理家庭、婚恋、债务、土地权属纠纷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堵塞各种漏洞。
(5)针对“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9针对“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对全县执法监督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执法监督专家人才少”问题。一是推进落实《丰宁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统筹执法监督资源,健全《案件评查方案》,构建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部门牵头、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二是对全县执法监督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建立全县政法专家人才库,为入选执法监督人才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大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和舆情反映强烈的案件评查力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评查单位予以弥补或纠正,完善评查报告内容要素,并形成书面报告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6)针对“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不显著”问题
10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理执行到位率较低,行业整治方面协调联动不够紧密”问题。一是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黑财处置”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建立台账,深入摸排,对尚未执行案件一案一策予以推进;加大执行力度,公检法密切配合,借助信息共享平台,查控被执行人;强化监管,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账户进行监管、核查;二是充分发挥县扫黑办牵头作用,加大协调力度;组织三大行业领域整治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对三大行业领域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强化工作落实;完善报送工作台账,要求相关单位定期报送工作台账。
11针对“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中没有成立常态化领导组织并处置线索”问题。一是成立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对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进行更具体协调和督导。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丰宁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主任的办公室,主要对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进行更具体的协调和督导。督导县纪委加大查处打伞破网力度,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腐败和“保护伞”;二是督导县纪委加大查处打伞破网力度,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腐败和“保护伞”;三是深入查摆不足,对照先进,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打造工作亮点,力争进位升级。深入查摆不足,对照先进,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打造工作亮点。在持续开展打击“村霸”等农村问题的工作中,县扫黑办以我县“三清三增”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涉村痞村霸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7)针对“法治建设治理程度不均衡”问题
12针对“基层单位法治建设相关制度在贯彻落实上不够扎实,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顺畅,信息沟通不及时。普法宣传方式和工作载体创新不够,偏远山区群众知晓率偏低”问题。一是按照制发的《丰宁满族自治县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丰依法治县委〔2023〕2号)和《县直、乡镇法治建设考核细则》相关要求,已于每季度开展了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考核。多次下发重要工作提示函,充分发挥督导考核“指挥棒”作用,以严督重考、跟踪问效促落实、抓提升,倒逼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细、落地、落实。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确保部门间的衔接沟通及时顺畅,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合力格局;二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充分运用“法治丰宁”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普法,更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天天学”和民法典学习专栏,发布以案释法和律师讲法系列小视频。依托法治文化活动带动基层群众普法,充分利用乡村大舞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将传统文化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普法宣传活动。
13针对“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高。公职律师办案率较低,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逐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职能深入发展,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牵头负责各自分管领域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推行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督导、提示机制,在确定开庭时间后第一时间以出庭提示函方式通知、提示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并于年中岁尾会制发行政应诉工作情况通报,通报各部门出庭应诉情况。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政府行政诉讼案件越加重视,2023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基本保持出庭率100%,今后会继续做好该项工作,保持较高出庭率;二是结合我县公职律师资源有限的实际情况,通过双向选择、横向调配和跨级聘用等形式,合理调配公职律师,实现县直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目前,我县公职律师在推动相关部门干部法律素质方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和法制审核把关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外聘法律顾问的必要补充,及时参与部门涉法事务的解决。
14针对“法学会建设有流于形式倾向。无专职人员开展法学会工作,未列支专项经费,未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没有做到制度上墙”问题。认真将《丰宁县法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落实到位,明确专职人员开展法学会工作,每季度召开法学会召开专题会议一次,认真做好法学会专题会议记录。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法学会门牌、制度职责上墙,已向县财政申请列支专项经费并落实到位。
3.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8)针对“对各政法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强化不够”问题
15针对“政法委员会委员任职不规范”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遇有人员变动,召开政法委员会,及时调整政法委员会组成人员。
16针对“2021年以来仅召开4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未能达到每季度召开1次的自身制度要求,政法委员会发挥作用不充分”问题。严格按照《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作用。
(9)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17针对“个别经费支出未经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今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及时召开班子会议,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18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简单粗略,未体现班子成员讨论过程”问题。制定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五章“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书记办公会、支部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记录人员以及会议记录要求,并将购置录音笔,每次会议均安排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录班子成员讨论内容。
(10)针对“统筹指导各政法单位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法不多”问题
19针对“各政法单位化解方式侧重为答复核查结果或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对信访人的释法明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维稳的创新方面举措不多。信访维稳工作未做到持续用力”问题。一是在信访维稳创新方面,以开展“三清三增”专项工作为契机(“清农村集体资产、矛盾纠纷、村痞村霸,增村集体收入、乡村治理能力、基层组织能力”),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破解农村发展难题,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对缠访、以访施压等违法信访人和对社会造成不稳定违法人员进行依法打击;二是结合涉法涉诉百日攻坚行动,对信访人由各政法单位人员进行释法明理讲解,做到案件事了、事心双解,实现彻底息诉罢访;三是县直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社会稳定重大风险隐患评估方案》,要求各单位重大项目和决策随时上报并做好风险评估;四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做到群众的每一项诉求有人办理,每一项合理诉求都依法实现。
(二)关于“内部防控机制建设不够健全,为民服务有差距,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4.关于“作风建设存在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1)针对“签订党风廉政建责任书流于形式”问题
2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县委发放的统一制式模板雷同,责任书中涉及到的内容与政法委主责主业不符”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政法委主责主业制定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责任清单式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党风廉政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学习,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12)针对“个别存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1针对“2020年违规发放地方干警特岗补贴,巡察期间已退缴”问题。制定印发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审批制度,从源头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3)针对“个别存在变相发放福利”问题
22针对“2020年使用办公经费购买鞋和服装并普发,巡察期间已退缴”问题。制定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审批制度,从源头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5.关于“源头预防与风险评估不充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4)针对“基层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存在短板”问题
23针对“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9+X)app录入质量不高,上报信息简单化机械化,治安刑事类风险隐患的早期排查不够深入全面”问题。一是加强网格员对综治“9+X”信息录入的培训,提高信息录入质量。丰富录入内容,结合“三清三增”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完成录入到系统里。二是加大督导力度,每周五对新录入的信息在政法书记群里进行排名公示,并对录入信息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县委政法委对排名靠后的乡镇下发督办函,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加强对各乡镇“9+X”矛盾纠纷录入进行实地督导,各乡镇“9+X”矛盾纠纷录入质量大幅度提升。
24针对“‘一村一法治副主任、一村(社区、学校)一法官一协警’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基层社会投入力量少,衔接不够”问题。县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别制发落实一村一名法治副主任、一村一法官、一村一协警、一村一法律顾问文件,明确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制发工作日志及工作制度,并列入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督导检查细则中。定期到乡村走访调研,抽查到村履职情况。
25针对“基层网格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更换频繁,考核机制虚化,奖励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组织全县乡镇(街道)政法书记召开工作部署会,下发了《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查交办综合服务网格员问题整改的通知》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二是针对考核机制虚化,奖励机制不完善,下发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平安建设(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强化综合服务网格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综合服务网格员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三是针对基层网格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更换频繁,对全县综合网格员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核,更换年龄过大和不能按照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网格员。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县网格化综合服务网格中心不断深入实地进行督导检查,对配备网格员不合要求和网格员不认真履职的乡镇将在年终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巡查中出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网格员及时更换。
(15)针对“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不够精细”问题
26针对“智慧防控体系维护和实战力不够强,‘雪亮工程’还不能达到完全覆盖、无缝隙。视频资源联网率不高,共享图像有个别模糊现象”问题。一是对各乡镇本级和村级雪亮工程摄像头进行了一次整体排查,下发了《丰宁县雪亮工程视频设备自检自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并要求上报县综治中心汇总,同时联系运维公司即丰宁拓科公司逐一诊断,采取技术手段联通。二是县综治中心保持与丰宁拓科公司技术人员(张世伟)的沟通联系,不定期抽查在线点位数量,联网率低于90%及时排查问题并进行维修,针对除客观理由外联网率低且一直没有上升的乡镇,督促该乡镇政法书记实地巡查整改。三是结合移动、联通、电信几家通讯单位创建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的契机,对雪亮工程进行有效补盲,加大摄像头安装覆盖率。四是县公安局在一、二期智慧安防小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谋划智慧安防小区三期建设工程,提交县政府批准后,全面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16)针对“社会协同、群团协助、公众参与的‘大平安、大治理’格局没有真正建立起来”问题
27针对“上级要求乡镇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法书记统筹协调联动机制,个别乡镇平台建设不规范,综合协调室、治安防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指挥调度室、心理咨询室等场所设计不科学”问题。一是对乡镇综治中心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专题调度,逐一研究整改方案。二是要求乡镇根据其特点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对不合格乡镇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查看整改完成情况,推动乡镇综治中心完成整改达标,经过实地督导检查乡镇综治中心已全部整改达标。三是举一反三,对已达标的乡镇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回头看,对各乡镇综治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5.关于“财经监管不全面不到位,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7)针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28针对“部分差旅费入账无审批单、银行消费记录,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修定完善《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其中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审批制度、差旅费报销程序,同时完善资金支出附件,对巡察中发现的个别附件不完整现象,及时作了处理,核对并补全附件,并对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了自查,作了细致的分析,及时纠正错误。
(18)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29针对“个别办公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修定完善《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登记严格手续,按规定程序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新购建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核算和管理,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减业务按月进行账务处理。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要由专人妥善保管以防固定资产流失,并对每一个固定资产张贴了标识,规范资产核算及处置程序。并已将以上三个凭证记入固定资产,今后严格预算内购置,及时计入固定资产台账,落实包保管理责任。
(19)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有偏差”问题
30针对“2020至2022年,未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没有实行独立核算”问题。针对丰宁县机关单位未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等问题,丰宁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将2023年单位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存入工会经费银行账户。
(20)针对“发放未休年休假补贴有福利化倾向问题”问题
31针对“2020和2021年,未按规定在下一年度安排补休直接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2022年以后单位不再发放年休假补贴。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路线用力不足,基层组织建设还有欠缺”方面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
(21)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32针对“2020年以来未结合分管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泛化”问题。结合政法委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细化“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3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抓得还不紧,对廉政风险点缺乏深入调查研究,排查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分析反腐败的形势和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严格督导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重新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清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审核,把廉政风险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切实消除廉政风险点,采取单位自查、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评价,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34针对“对重点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廉政教育和监督开展不够全面”问题。一是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修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制度和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学习,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以及法律法规等内容,强化廉洁意识。二是组织业务科室定期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选取身边或系统内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三是通过不定期对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开展提醒谈话教育,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22)针对“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问题
35针对“分管领导在工作中多侧重于对业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较少”问题。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与分管工作一起抓,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
36针对“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话质量不高,没有从遵守纪律、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等方面查找问题提出要求”问题。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与分管领域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
(23)针对“日常监督虚化弱化”问题
37针对“政法委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经常,对干部请销假制度监督执行不到位”问题。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完善请销假审批单,每周抽查两次工作人员按时在岗情况。
(24)针对“对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用力不足”问题
38针对“政法干警轮训制度执行不严格,2022年未组织政法干警轮训”问题。县委政法委持续加强对各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根据政法工作需要协调组织部门对全县政法干警和政法书记分级分层开展政治轮训,县委政法委制定政治轮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培训效率。组织政法委部分工作人员及全体乡镇政法书记赴省市参加政治轮训;进一步激发了政法队伍干事创业热情,推动队伍素质和作风形象整体提升。
39针对“对政法队伍警示教育方法单一,用身边案例警示不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等方面的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开展纪法学习,在学习中深入剖析我县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法纪意识。
(25)针对“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40针对“上轮县委巡察指出问题都已完成整改,但长期坚持不够、举一反三不够”问题。按照市巡察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查找管理漏洞,严字当头,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26)针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欠缺”问题
41针对“2023年党费收缴存在计算有误”问题。巡察期间已补缴至县直机关工委。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补缴党费。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制度》,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党员义务。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负责收缴党费工作,保证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4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2018年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发展党员流程”发展党员,在今后的发展党员过程中认真梳理每一环节,及时向县直工委报告发展党员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
4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存在先公布优秀党员人选,后进行画票评议现象”问题。工作人员记录支部手册书写不认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今后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
(27)针对“组织生活质效不高”问题
44针对“党课和谈心谈话活动开展不够到位,支委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未达到每年不少于一次的要求”问题。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二是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相结合,重新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讲1次专题党课,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45针对“2021和2022年组织生活会,缺少党员间互相批评环节”问题。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谈话谈心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目的。
46针对“2023年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未对一把手开展批评”问题。严肃规范组织生活,在今后开展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敢于敞开心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分别对“一把手”开展了批评,真正做到了对“一把手”的批评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的目的。
(28)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谨”问题
47针对“2020和2021年支部手册留有空白页,2020年支部手册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部分未填写,会议记录要素不全”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规范填写支部手册。已对支部手册记录书写不规范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二是结合县直工委下发的工作提示单安排部署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积极参加县直工委开展的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指定专人认真填写支部手册,进一步提高支部手册填写的规范性、标准性、完整性。
8.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29)针对“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专业性不强,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
48针对“22名正式在编干部中仅有1名全日制法律专业人员。空缺3个事业编制未能及时补充”问题。向组织、人事部门争取招录指标或从其他单位调入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向县人社局申请将全日制法律专业人员列入今年事业干部招聘计划,及时补齐空缺的事业编制人员,目前已考录进一名全日制法律专业工作人员。
49针对“人员调配向主要业务科室倾斜不够,社会治理和综治督导科、执法监督科、扫黑办仅配备劳务派遣人员”问题。召开政法委领导班子会,研究解决人员调配向主要业务科室倾斜不够问题,重新调整了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丰政法发﹝2023﹞33号),为扫黑办、执法监督科、社会治理和综治督导科调配了专职工作人员。
(30)针对“政法委机关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格”问题
50针对“2020年1月15日召开的政法委机关全体会议上,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推荐晋升时,会议记录显示缺少民主推荐环节”问题。坚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政治标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31)针对“全县政法队伍整体结构不够合理”问题
51针对“员额法官和检察官年龄老化问题较为严重,85%公安派出所没有配备指导员,乡镇司法所‘一人所’大量存在”问题。一是鼓励年龄较大、身体素质较差的法官退出员额,把实践经验丰富、在法院工作多年的成熟的辅助人员吸纳到法官队伍中来,力争形成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对年轻法官传帮带的良好更替模式,循序渐进解决法官老龄化的问题。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目前已有四名助理入额或正在办理入额事宜;二是将具有法律资格的检察官助理调整到业务一线,在各业务部门培养1-2名带头人,鼓励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积极参与重大案件办理,为下一步进入员额作充分准备。核定现有员额编制数,鼓励年龄较大的员额检察官主动退出员额,有两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有三名检察官助理通过遴选进入员额。年轻检察官、法官入额,极大程度地缓解了检察官、法官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三是对现有配备的派出所指导员进行梳理,提拔工作经验丰富的指导员充实到乡镇派出所,同时积极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向县委组织部请示,加快公安人事调整进度,拟提拔一批年富力强的民警充实到派出所指导员岗位,进一步稳定派出所民警队伍;四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争取给予人员编制和经费的支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给各司法所配备了司法所辅助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解决了乡镇司法所“一人所”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有力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落实作为牵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以整改求突破,以整改活全局,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推进工作的长足动力。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立足筑牢思想之基提升干部素质。进一步组织广大政法干警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政法工作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在学用结合上下更大功夫,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抓好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系列学习教育提升了政法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
二是切实转变作风,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扎实开展深化“纠四风”和作风纪律整顿,强化机关内部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为民服务,解决群众难题,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将为群众办实事做到实处,将工作细化为倾听民意、矛盾纠纷化解、信访问题攻坚、社会平安治理、提升服务质效等方面,在实践实干中切实转变作风赢得民心民意。
三是推进专项整治,正风肃纪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执行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以巡察整改推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工作业绩检验巡察整改效果,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严厉正风肃纪,使委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干部队伍。
四是持之以恒,构建长效机制促进巡察整改落实。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反馈问题和自身查摆出的问题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照上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机制,长效推进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持续升温发力,以政法工作提档升级促进全县政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 8086270 ;电子邮箱:fnxzfwzzc@163.com。
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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