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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22 14:56:08 阅读量:1138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丰宁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丰宁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党委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负领导责任、承办单位负直接责任,党委班子齐抓共管、警种部门共同参与,同心协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以上率下、上下联动,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地,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缘,对号入座,抓好落实。

2023年8月29日,县局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强调要全力推进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紧扣时间节点,倒排整改工期,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着落。要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期整改完毕,绝不允许应付式、表面式、过关式整改。

2023年9月12日,县局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政工部门对县局整改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委书记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强调。整改落实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整改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局整改工作,负责督促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研究制定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丰公发[2023]39号)。

2023年10月11日,县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调度会。先后听取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单位的工作汇报,对重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调度,研究部署下步整改落实工作。  

2023年10月13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班子、个人及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巡察整改的落实推动。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丰宁县公安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71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69个、未完成整改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在履行打击管理职能方面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落实政治建警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满足于以理论中心组、全局干部大会方式进行学习,在结合公安具体工作谋划、推动学习走深走实方面具体举措不多,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上级文件精神研究的不够透彻系统,学习成效不显著”问题。一是抓好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带动全局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建好学习型机关、学习型警队。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载体,通过定期通报、选树标兵等方式推动民辅警自学。三是在全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公安工作。

2针对“部分干警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具体内容不清楚”问题。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落实,带动全局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督导检查内容,覆盖全员、定期检查、按月考核。

(2)针对“推动长效机制落实有欠缺”问题

3针对“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具体措施落实上有不足,缺乏长效机制和工作创新,特别是在队伍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虽然建立了长效机制,但缺乏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缺乏钉钉子精神,未能抓好落实”问题。一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创新,坚持机制引领,对现有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机制健全、制度完备的管理体系。二是从民辅警值班备勤、迟到早退、着装不整、履行请销假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入手,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全员纪律养成。三是发挥好警务督察职能作用,充分运用网上督察中心、督察执纪平台等对各单位进行全方位、常态化远程视频督察和实地督察,在抓制度执行落实上见实效。

(3)针对“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4针对“未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规定的“政法单位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求”问题。一是全力做好《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基本要求、掌握基本内容、落实各项规定。二是认真执行县委政法委《工作规则》和《委员述职制度》,人事任免、重大决策等问题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实效性。

5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时效性不强。“清风”“铸盾”“靖安”等重大专项行动和全面工作请示报告较少”问题。对县局《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请示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确保经办事项不误办、不漏办,杜绝“应报未报”、“迟报瞒报”情况的发生。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欠账较多”问题

6针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2021和2022年工作要点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一是始终牢记“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局党委会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经常安排部署,经常分析研判,经常盯办落实。二是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前瞻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覆盖全员、定期检查、按月考核。

7针对“2022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局党委会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经常安排部署,经常分析研判,经常盯办落实。局党委将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针对“新媒体中心建设效果不明显,虽然建立了5个平台,但经常使用的仅有1个微信公众号”问题。以公安新媒体中心建设为依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公安宣传影响力,同时加强涉警舆情管控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处置专班,强化“三同步”落实,对网络舆情及时应对和处置,提高化解和消除负面舆论能力。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对公安工作要求不够坚决有力,打击犯罪和执法工作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5)针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9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相关工作部署有差距,2017年11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地区”摘牌后,电信诈骗案件仍然多发”问题。一是充分发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的职能作用,树立打“主动战”意识,坚持“从人到案、从案到案、从案到人”的侦查破案思路,整合各类侦查资源,下大力打现行、追逃犯、破积案,形成有力震慑,遏制发案。二是对本地涉银行卡、手机卡的“两卡”犯罪持续高压打击,督促商业银行、三大运营商持续加强对“两卡”整治力度,进一步服务精确管控和打击治理工作。三是与河北通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上线运行“两卡管理风险预警平台”,利用平台的预警研判功能实时监控全县“两卡”情况,对开卡人员实施动态管控,持续强化涉诈风险前端感知,及时采取有效管制措施。

10针对“人员和信息化不足,造成侦办网络诈骗和非法高利放贷等一些特殊领域案件质效不高”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健全协同合作、信息共享,细化打击治理、宣传防范、预警拦截工作,形成有针对性的科学、系统、高效的打击和宣传矩阵。二是及时增加刑侦、经侦民警数量,确保满足实战需要的警力。

3.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持续深化做好重点工作的韧劲仍有不足”问题

(6)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机制不完善”问题

11针对“部分基层派出所对于扫黑除恶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认识不足,宣传动员形式简单”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战略的重要性、形势的严峻性、时间的紧迫性,认识到扫黑除恶是未来一个时期内长期工作,保持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宣传、打击、整治同频共振,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创新宣传引导方式方法,提高宣传引导效果,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激发群众参与斗争的热情和勇气。

12针对“线索摸排的广度、深度弱化,线索来源较为单一”问题。一是强化线索摸排。以乡镇为重点,动员乡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辖区群众等积极提供信息线索,切实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开展黑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大起底“清仓”行动。二是强化线索核查。加强线索甄别力度,对已排查出的黑恶线索,建立台账,分类处理,进一步强化甄别研判核查力度,穷尽手段,深挖彻查,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压实责任,确保每一条线索不留疑点、绝对放心,提升战果成效转化率。

13针对“发动群众不够深入,把持基层政权线索案件进展缓慢”问题。以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为目标,确保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取得新突破,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黑恶线索发现移交制度,联合整治易滋生黑恶势力行业领域,实现打击重大突破。

(7)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深化不够”问题

14针对“把教育整顿作为阶段性工作,未将教育整顿纳入公安整体工作规划,2022和2023年工作要点中均没有教育整顿方面规划部署”问题。一是以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确保公安队伍肌体健康、风清气正为目标,以纯洁队伍、优化生态、打造过硬公安铁军为目的,始终将教育整顿纳入公安工作整体规划,持续抓好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和长效机制建设。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教育整顿“五个过硬”要求,紧扣“三个环节”,把握“三大主题”,对照“四项任务”,结合丰宁公安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15针对“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和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方面有欠缺”问题。一是将教育整顿与当前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筹兼顾,驰而不息抓好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和长效机制建设。二是着眼长远,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全员集中学习制度》《办案纪律规定》《非工作时间个人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8)针对“协调财政解决软硬件设施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16针对“执法办案中心在局机关地下人防工程内办公,存放有食堂煤气罐,存在安全风险”问题。一是对地下室食堂使用煤气罐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由配电室单接线路更换电磁炉灶具,保证绝对安全。二是积极推动新执法办案中心和案管中心建设,加强管理,坚决剔除安全风险。

17针对“黄旗派出所办公用房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对黄旗派出所办公用房破损及时进行修缮,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更新派出所办公器材和警用设备,做到保障有力。

18针对“部分派出所办公器材老化、警用设备落后等问题多年未能解决”问题。一是积极协调县财政,加大县局特别是基层所队软硬件设施投入,推动凤山派出所办公用房新建工作。二是对基层所队基础设施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局警务保障室已经对全县26个派出所户籍系统全套设备进行了更新。

(二)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够彻底,四风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认真,政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有死角”问题

(9)针对“形式主义禁而未绝”问题

19针对“存在文件层层印发、照搬照抄、改头换面等问题”问题。一是坚持始终在路上观念,坚持不懈的开展好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查摆并归纳总结形式主义在公安机关的表现形式,组织广大民辅警认真学习,做到未雨绸缪,警钟长鸣。二是旗帜鲜明的整治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发挥好警示作用。三是建立严格的会议申报制度,强化对会议的统筹管理,改革会议形式,严控会议数量;着力精简各类发文,实行严格的发文把关制度。四是对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针对“队伍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20针对“1名原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问题。一是始终将队伍管理置于首位,强化教育管理,突出纪律规矩意识,坚决遏制民辅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安排部署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民辅警违法违纪情况,警示全体民辅警。二是实行常态化队伍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整治,对不放心的人、不放心的事做到及时发现、管控到位、不发生违纪违法特别是“大恶丑”问题;深入开展队伍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三是将“九必谈”作为常态化机制,按照“逐级开展、全员参与、不落一人”的要求,以查漏洞、查隐患、查短板、查重点人员为主要内容,将谈心谈话活动贯穿日常队伍管理全过程,做到问题发现得早,处置的早。四是通过例会、岗前训示、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学习公安英模精神、撰写对照材料等形式,帮助民警辅警增强安全意识,始终坚守纪法底线,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21针对“看守所民警白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党政纪处分”问题。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白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纪情况及处分决定,警示教育全体民辅警。二是加强对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学习和执行,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2针对“西官营派出所原所长陈某工作日晚间饮酒被县纪委查处”问题。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陈某工作日晚间饮酒违纪情况及处分决定,警示全体教育民辅警。二是以案说法,加强公安部“六项规定”禁酒令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3针对“鱼儿山派出所原所长白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辖区内加油站多次未支付费用为其私家车加油侵占群众利益被查处”问题。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白某违纪情况及处分决定,警示教育全体民辅警。二是进一步加强民辅警队伍管理,树牢“人民至上”理念,提升宗旨观念,坚决不允许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情况再次发生。

(1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问题

24关于“2020年给干警发放已明令取消的地方干警补贴”问题。一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彻底清理,逐单位、逐人动员全额清退。截止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已明令取消的津补贴坚决不允许再发放。已将地方干警补贴退回县财政账户。

25针对“2020年至2022年干警在领取出差补贴时,重复领取执勤岗位津贴”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文件规定,对我局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值勤津贴发放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二是严格“两项津贴”发放审批审核,建立发放审核机制,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各派1名工作人员,专门对各单位津贴发放进行前置审核。三是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仍不整改的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四是2020年至2022年干警在领取出差补贴时重复领取执勤岗位津贴已全部清退完毕。

(12)针对“发放出差补助存在问题”问题

26针对“出差补助监管不严,多次发生一人同天赴多地出差领取多份补助问题”问题。一是对重复领取出差补助问题进行逐人梳理,明确人员和金额,做好清退工作,目前已清退完毕。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报销审核审批,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由警务保障室负责,定期开展差旅费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

5.关于“履职担当质效不高,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基层社会治理意识淡化”问题

(13)针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到位”问题

27针对““放管服”“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专门办公室,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协调督办,解决“放管服”“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整合现有警力,做大做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设立首席代表,治安、交警、出入境等全科入驻,实现“一窗通办”。

28针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超时,“河北政务服务网”上显示未办结事项”问题。一是对“河北政务服务网”上显示未办结事项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快办快结。目前,未办结事项均已办结,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未办结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二是成立民意智感中心,整合12345、12389、12337、12123等热线电话,做到投诉举报统一管理、统一反馈。

29针对“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车管所业务大厅、王营派出所3个单位存在办公秩序混乱问题,个别指挥中心人员接警服务态度较差”问题。由警务督察大队对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车管所业务大厅、王营派出所3个单位存在办公秩序混乱问题和个别指挥中心人员接警服务态度较差问题进行督办,形成专项督察报告。要求存在问题的三个窗口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14)针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问题

30针对“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和能力有差距,黄旗派出所不能办理身份证业务且未告知如何办理”问题。一是对黄旗派出所不能办理身份证类似问题进行排查,发现类似问题,采取告知群众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和及时为派出所更换设备等应对措施,落实好便民利民举措。二是优化简化办事流程,积极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办事一次成、一窗通办等便民利民举措,提高网上办、掌上办等审批事项受理办理范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更透明。深化简政放权,大力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服务。三是强化窗口单位监督管理,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尽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31针对“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相关因私护照核发程序、窗口单位通讯录未及时更新”问题。公开办事流程要件,通过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明白纸、热线电话,以及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门户网站等平台载体,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办事要件、时间时限等进行依法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一目了然、一次办成。

(15)针对“群众满意度连年落后”问题

32针对“2020年全市公安队伍满意度排名末位”问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广辟案件线索,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关系到民生的盗抢骗等案件露头就打,限时侦破,全面加强治安“大巡逻”格局建设,扩大巡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见警率,打击和震慑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33针对“2021年和2022年群众满意度全市排名均为第10位”问题。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铁腕治警,对违法违纪问题决不手软,确保队伍纯洁,深入开展“向人民报告”和“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公安、了解公安、信任公安的良好氛围。

34针对“2022年相比2021年群众满意度数值下降7.29%,全省排名下降9位”问题。一是强化执法培训,围绕巡逻执勤、盘问检查、缉捕追逃、调查取证、侦查讯问、现场勘查、案件办理等开展实战技能培训,提升民辅警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处警和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众投诉问题。二是从抓规范入手,按照岗位职责,各警种努力实践、创新爱民、为民、响民之举,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全面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3年我局全省公安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为80.79%,全市县区公安机关排名第4,全省排名第32,省市排名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和资产处置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1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缺失”问题

35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不填写资产型号,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在全局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由警务保障室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警务保障室牵头,联合警务督察大队对全局开展资产大清查,制定资产识别卡片,一物一卡,卡内标明资产编号,资产类型,资产名称,购置时间,使用单位,使用人等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6针对“看守所长年未设固定资产账,未纳入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问题。责成看守所设立固定资产账,对历年来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并核对。看守所已经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登记,由专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新采购的固定资产及时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看守所固定资产账已录入财政局管理系统。

(17)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谨”问题

37针对“2020至2021年违规白条列支老干部报刊费、讲课费、政治轮训费”问题。一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谨现象。二是对2020至2021年违规白条列支老干部报刊费、讲课费、政治轮训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引以为戒,严格把关,今后坚决不允许违规白条列支问题出现。

(18)针对“工会会费收缴使用不严格”问题

38针对“三年来局机关欠缴工会会员会费”问题。一是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局工会会费管理使用办法,做到管理规范。二是收缴2020-2022年欠缴工会会员会费,欠缴的工会费全部清缴完成。三是严格工会费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9针对“2021年扩大范围给老干部发放中秋福利”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工会费管理办法,按照县财政相关规定,老干部福利不再从工会费列支。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0针对“2022年超范围列支献血人员补助”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由原来工会费列支调为福利费列支。二是在全面清理基础上,严格财务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9)针对“风险管控监督乏力”问题

41针对“看守所缺少内部控制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缺少审批手续,权力过分集中,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一是针对存在问题,责成看守所进行梳理剖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县局《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存在。三是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大项支出必须报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四是严格分管局领导审批把关制度,通过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等方式,强化风险管控监督。

42针对“看守所2021年支付武警维修工程款未经集体研究,无相关合同”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责成看守所进行梳理剖析,建立长效机制。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项目建设、大项支出必须报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方面

7.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扎实,从严治警深化不够”问题

(20)针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重视”问题

43针对“未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安工作和党建工作全局,2022、2023年工作要点无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虽然制定了廉政风险目录,但未严格落实”问题。一是制定《关于严格落实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措施的责任分工方案》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建立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好分管领域主体责任。

4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未以党委文件形式进行具体责任分解”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县局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21)针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45针对“派驻纪检组2人,负责公检法等9个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摆布缺乏统筹,日常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议增加派驻纪检组力量,在现有条件下,警务督察大队及时补位,协助派驻纪检组开展好相关工作。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经常性沟通会商,建立健全协同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机制。三是建议派驻纪检组在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要及时开展廉政提醒,对日常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沟通反馈,确保日常监督责任落实。

(22)针对“警示教育有欠缺”问题

46针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够,2020年以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人员,未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案件”问题。一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向全体民警辅警通报全局队伍违纪违法情况,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对民辅警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全面通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受处分党员民辅警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上就自身违纪问题进行检查。

(23)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47针对“上轮市委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完成整改25个,执行工会制度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虽然建立了工会经费账户,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仍使用基本户核算工会经费支出”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尽全力做到应改尽改,短期整改不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追踪整改。二是针对工会制度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在执行工会制度、规范工会工作方面加强管理的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单独建立工会账户,严格工会费支出管理,坚决杜绝使用基本户核算工会经费支出问题出现。三是强化监督,每年对工会费支出情况进行公开。

8.关于“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4)针对“班子配置不够合理”问题

48针对“党委班子6人,平均年龄50岁,长期缺配1名党委成员,不利于集中决策民主表决”问题。积极向县委请示汇报,按照中组部、公安部《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组通字〔2006〕40号)相关规定,提出党委意见,争取尽快落实。

49针对“原班子成员仍有工作分工,但在案件办理等具体工作中不能签字,造成工作不协调,责任不明确”问题。一是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对原班子成员(四级高级警长以上)协助分工进行进一步优化,做到既不违反相关规定,同时又有利于工作。

(25)针对“派出所指导员配备有缺失”问题

50针对“全局26个基层派出所中,大部分派出所没有配备指导员,造成派出所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管理、组织生活等工作有缺位”问题。一是积极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与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请示,结合农村中心派出所建设,提拔一批年富力强的民警充实到派出所指导员岗位,争取尽快落实。二是强化派出所指导员回归主业,发挥好抓党建和队伍管理职责。三是建立借用(调)人员审批制度,今后,所有抽调、借调人员必须从严掌握,上会研究,履行审批手续,政工备案。

(26)针对“基层警力配置不足”问题

51针对“部分派出所只有2名正式民警,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在执法办案与值班备勤发生冲突时易造成违规办案”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新警必须全部到派出所工作规定,2年内不允许调回局机关。二是结合农村中心派出所建设,立足丰宁实际整合并建好中心派出所,统筹调整派出所警力,缓解警力严重不足现状。三是严格派出所民警借用(调),从严掌握,上会研究,坚决杜绝随意从派出所抽调人员。

(27)针对“队伍管理不严格”问题

52针对“有的民辅警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差,存在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脱岗、不按照规定佩戴警用标识等现象,辅警佩戴正式警察警衔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严格执行《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把辅警队伍管理放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从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纪律规范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

53针对“辅警招录把关不严,4名辅警在招录之前受过行政拘留或治安处罚,不符合招录条件”问题。一是按照逢进必考要求,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督察检查力度,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二是4名辅警在招录之前受过行政拘留或治安处罚,不符合招录条件问题,是因为属地派出所查询权限问题,今后招录辅警政审采取户籍地派出所和县局双重政审方式,确保不出问题。

54针对“交警大队辅警队伍不稳定,辅警违纪风险较大”问题。一是强化辅警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家访、开展经常性谈话等方式,全面发现并掌握辅警队伍不稳定因素和隐患问题。二是高度重视辅警队伍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采取针对性措施,将队伍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开展经常性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以内务条令落实为载体,强化纪律约束,遏制辅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9.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充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短板”问题

(28)针对“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55针对“未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未按规定要求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没有做到党委成员每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党委成员参加支部活动较少”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按照局党委分工、分包派出所和所在党支部情况,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指导检查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定期为党支部党员讲党课。二是建立健全党建述职机制,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大事项或分管单位党员发生违法违纪进行专题汇报。三是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下级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及时签订责任状,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9)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问题较多”问题

56针对“对党支部工作指导督导不到位,个别支部开展党务工作思路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党支部管理,将党建置于突出位置来抓,重点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政工监督室专人负责,指导派出所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建相关制度,严格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落实。二是将党支部建设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以考核促整改,以考核促提升。组织各支部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培训党支部手册填写规范,每季度对支部手册进行检查,发展问题及时整改。

57针对“各支部均不同程度存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谈心谈话记录缺失、党员大会支委会召开次数较少等问题”问题。一是党委采取派员参加党支部会议,开展专项整改,确保短时间内质量提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县公安局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二是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做好会议记录。

(30)针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欠缺”问题

58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质量不高,2023年3月县委组织部调阅9本工作手册,评价档次为B级2本、C级4本、D级3本”问题。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及时改选党支部支委,配齐配强党支部力量。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对支部进行重新设置,新成立2个支部,将以前设置不合理的支部进行拆分合并,使支部设置更加合理规范。二是以党支部工作手册为重要抓手,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评比通报,着力解决记录不规范、质量不高问题。组织局属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专题培训,规范党支部手册填写,每季度对支部手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9针对“发展党员卷宗不规范,存在入党材料不齐全,座谈记录、党员签字、支委会鉴定等有空缺,备案和公示未盖章,时间有误,申请人一支笔、其他人只签名等现象”问题。一是强化党建培训,定期开展《党章》、党的组织规定等培训,提高党支部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二是把发展党员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的全过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审核发展党员卷宗,杜绝不规范问题再次出现。三是狠抓发展党员规范化管理,从细节入手,把好卷宗质量关。定期调度检查各支部党支部手册发展党员填写情况,及时对全局11个在职支部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三、强化整章建制,确保巡察整改效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解决好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确保件件有交代、事事有回音,同时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着眼管全局、管长远,着力解决同类型问题,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和民辅警作风转变的过程。同时,要坚持以整改促发展、促创新、促提高,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践行“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的高度充分认识、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要立行立改求实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抓整改。针对对照检查列举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对即知即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同问题一一对应,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真正改出成效。

三要担当作为开新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品质的新期待,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要挺纪在前守规矩。坚持政治建警和全面从严治警,对照“四个铁一般”标准,着力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8017915;邮政信箱: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新丰北路政法园区,邮编:068350.电子邮箱:15832892375@163.com。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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