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9 17:00:27 阅读量:350
丰宁满族自治县聚焦巡察反馈、整改、成果转化三个重要环节,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实行巡察发现问题“双反馈”制度。反馈意见不仅给被巡察单位,同时抄报分管或包联的县处级领导,由其帮助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出席被巡察单位进驻和反馈会议,定时限、提要求,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部门日常整改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合力。
强化被巡察单位整改政治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剖析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对照清单严格对账销号,推动全面彻底整改,做到“零遗漏、不打折、全公开”。
探索深化巡察成果运用。针对巡察中发现乡镇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严”“农村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由县政府牵头,制定出台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三资”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全面进行堵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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